今去南昌。貼小札記論海洋文化者兩則。過去我寫過一個系列叫做〈論一些關於中國文化的胡說八道〉,此當為其續篇。介紹常識,略開顓蒙,雖無當於學術,但在今似亦不可少。
一、黃與藍:海洋文化的誤讀
海是難以描述的,故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說:「 海客談瀛洲,煙濤微茫信難求」。現在暫且由黃與藍的對比講起。
黃與藍,喻示兩種文化的關係。藍代表海,黃代表土地。我國許多地方是黑土,東北尤為典型。另有許多地方是紅土,如我老家贛閩一帶。黃河流域則為黃土。故土可用許多種色彩來代表,今姑以黃為代表,與海之藍相對。
這樣把海與土地對比來論文化,是近代中西文化對比的一種模套,非常常見。大陸一九八九年,還有大型電視片《河殤》,高舉“蔚藍色”大旗,倡議中國應該拋棄土地代表的農耕保守形態,奔向海洋,邁向現代化。九十年代,台灣也有一種海洋國家的論述,謂應與大陸型的中國切割開來,把台灣建立成為海洋國家。前者主張現代化,後者鼓吹台獨,都不約而同採用了同樣的論述策略。
這套論述的基本設想是:文明可分為大陸型和海洋型,中國屬於前者,西方屬於後者。大陸型的特徵是農耕,因固定於土地而保守。海洋型的特徵是商業,人因流動而富冒險性,故開放、勇於進取。
其基調如此,然後捃摭中西史實以填之。講來論去,竟好像中國之專制、保守、封建、帝制都肇因於我們是個農業的土地文明;西方之民主、科學、商業、進步便均與他們是個海洋文明有關。
近些年,熱心推動海洋文化發展的中國海洋機構、學術團體、政府部門,往往也採用這個架構,強調不能再局限於中原漢文化心態的大陸型觀點,應擁抱開放進步的海洋文明云云。
這些說法都是可笑的。首先是方法上不脫十八世紀的地理決定論,其次是對中西歷史均不瞭解甚或是刻意誤讀。
中國與西方一樣,都有農業、漁業及商業。把中西方之產業孤立化,講得好似中國只有農業,西方只有商業,不可笑嗎?
大家都說中國“以農立國”,但周以前那個王朝分明就叫做「商」。商人梯山航海,四處去做生意:陸地上,大規模去採昆侖之玉以為祭器,海上則以龜貝充財用,其貨幣就是南海之貝。
周代繼起,封太公於齊。齊之經濟特徵也仍是擅漁鹽之利的,與吳越相似。《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太公治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管子》也說:“漁人之入海,海深百仞,就彼逆波,乘危百里,宿夜不歸。”可見其海洋經濟之盛。
那些不靠海的內陸封國,固然無法如齊、燕、吳、越這樣大力發展江海經濟,但商業難道只有與海結合了才能發展起來嗎?像元明以後,勢力雄強的大商幫:晉幫,就與海沒啥關係,是大陸架商業。漢唐宋元間地球上最活躍的商貿路線之一“絲綢之路”,不也同樣是歐亞大陸架上的商業活動嗎?中國本身十大商幫,正有許多是這種內陸型的,如晉商、徽商、江右幫、浙江金華龍游幫、陝西幫等都是。說中國只有農業、大陸地只能發展農業,產生不了商業及商業文明,不像是夢囈嗎?
西方的問題更複雜,錯得更離譜。
一、西方對農業即使不比中國更重視,至少也不遜於中國。我國古代所謂農家之學,根本一本書也沒有留下來,這個學派毫無傳承,西方則不然。在希臘,有色諾芬的《經濟論》;在羅馬,老加圖、瓦羅、珂魯眉拉也都有《農業論》,西塞羅更翻譯了色諾芬的書。直到奥古斯丁寫《懺悔錄》仍把農業看成是高於一切的經濟部門。十八世紀法國重農學派亦沿續此一觀點,認為農業是財富的唯一來源和一切社會收入的基礎。在亞當斯密《國富論》出版之前,這是最西方最具主流勢力的經濟學派了,中國之農學從來沒到達這個地位與聲勢。
二、西方的商業是種特殊形態,除正常貿易與商業活動外,常伴之以海盜式之掠奪以及殖民活動。而鼓吹西方西方海洋文化的朋友,往往於此未予區分,混為一談。
三、西方之歷史,論者均由地中海看。誠然,歐西歷史起於地中海,古希臘、古羅馬均是如此,但其文化之發展事實上卻是一直往內陸走的,由南歐向北進入中歐、北歐,又向東北進入西亞、中亞,最後還要跨過蔥嶺,控制西藏及新疆等地。
因此,西方文明之代表區域逐漸北移、東移,環地中海區漸漸沒落。十八九世紀,能代表歐洲的,早已不是希臘、意大利,甚至也非西班牙、葡萄牙,而是佔據歐洲中心的法國、以及爾後的英國、德國。然後他們的視線再往東,注視著東歐以及整個歐亞大陸。
十九世紀末,英國地理學家麥金德乃因此提出了著名的陸權論,認為:“誰統治了東歐,誰就能控制大陸心臟地帶;誰控制了大陸心臟地帶,誰就能控制世界島(歐亞大陸);誰控制了世界島,誰就能控制整個世界。”麥金德是英國人,但他不眷戀大英帝國的海上霸權,反而強調陸地爭霸才是決戰點,而其地則在歐亞大陸的中心區。誰最可能佔領這個中心區呢?德國或俄國。但英國法國於此亦不能缺席,將霸權拱手讓人。
這即是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東歐中亞成了諸方勢力爭奪角力場的緣故。迄今為止,這套地緣政治論及陸權說,仍是歐西戰略思想的主流。相較之下,海洋爭霸的殖民史,一方面太古老,一方面不體面,歐洲人基本上是不談的,并無其文明係由海洋孕育並得到發展擴張之感。海洋論或海權論,事實上要到一九00年左右的馬漢,才作為一種對陸權論的修正而被提出。
為何海權論并不能替代陸權而僅是修正或補充呢?因為馬漢明確說了:海上力量不是孤立的,它十分仰賴陸地的“依託”。所以,假若一個國家雖海岸線長、港口多、港口條件優良、從事海洋事業的人口及產業眾多,卻無足夠領土做依託,那也是絕不可能發達其“海權”的。
馬漢是美國人,其說雖能突破歐洲陸權觀念之格局,但事實上也脫離得不多。其背後之思想史脈絡正顯示了歐西文明雖起於海洋,實際上卻是不斷朝內陸走的。
四、歐洲文化之內陸化發展,使得它們的海洋探險實際上非朝向海洋而是朝向大陸,其動力是想去印度與中國。後來陰差陽錯到了美洲,亦自稱是“發現新大陸”。
五、因此,歐洲文化後來之發展與其地中海起源其實關係不大,今人老是要由希臘講起,乃是受了文藝復興以來形成之歐洲史所影響,以為歐洲文化是由希臘、羅馬一線直承而下的。殊不知此乃文藝復興以後“建構”的歷史觀,真象絕非如此。
那麼真象為何?真象非常簡單,就在“文藝復興”這個詞裡。文藝復興表明了文化早已中絕,所以才需復興。復興什麽呢?整個古希臘、古羅馬,歷經漫長的中世紀,受希伯來、基督教文化籠罩的歐洲人早已不曉得了,所以才需要復興呀!希伯來文明當然當然不屬於海洋文化,它與埃及,在歐洲均被視為東方文化。而那古希臘,早就灰飛煙滅了(前404年,雅典向斯巴達投降,斯巴達成了希臘的霸主。其後各城邦陷入混戰。前338年,馬其頓大敗希臘聯軍。爾後亞歷山大並平定了希臘。但亞歷山大死後帝國隨之分裂,古希臘結束)。
古希臘的文學、藝術、哲學、宗教,古羅馬的法律,都是文藝復興以後一步步復興重建的。重建的材料,一部分來自考古與歷史研究,一部份依賴阿拉伯人的翻譯或文獻。重建以後,歐洲人以認祖歸宗的方式,把自己的文化譜系敘了起來,才形成今天我們看到的:仿佛一脈相承,源自地中海希臘的文明。實則那時歐洲不唯文化多元混雜,人種也早已混揉了。
六、地中海時期的古希臘古羅馬,在世界海洋文化中又都稱不上什麽,不能算是真正的海洋文化。因為規模小、航距短,屬於內海型航作,與大洋遠涉不是同一回事。相關的觀念、技術與冒險性均不可同日而語。與古代能做大洋航行的南島民族就不能相比了,更莫提中國阿拉伯長期從事的長途海上運輸及貿易活動啦!
據伊里亞德·史密斯《早期文化的移動》的研究:在新石器時代,從地中海到印度、到中國的沿海、到墨西哥、到秘魯,存在著一種環繞地球的"日石文化",表明早在四五千年以前,人類便能以獨木舟與木筏進行跨洋的航行。這種航海能力,至今仍然可以在波利尼西亞人身上看到。南太平洋海域,東起復活節島、北至夏威夷島、西至新西蘭,都分佈著波利尼西亞人。他們可以通過對潮汐、海流方向變化的體會,測知數百裡外的島嶼情況。由於對海流與季風極為熟悉,他們能乘獨木舟與木筏跨海航行。
古希臘人的航海技術當然已超越了獨木舟和木筏,但地中海畢竟只是"湖泊文化",所以不是以風為動力,而是以槳。以致一艘戰艦常要配備上百名劃漿的奴隸。然而,用槳只能征服湖泊與近海,卻難以進入大洋。他們使用風帆的技術又不成熟(帆是固定的,不能隨意轉向),故根本不能遠涉。
古印度人的航海技術同樣落後。他們製木技術太差,即使海船也只能以葦草來編。這種船經不起大浪,只能靠岸航行。
相較之下,中國的木製品技術,一直領先世界,可把製造大宮殿的技術用到造船上。再者,我們有世上最發達的鋼鐵鑄造術,所以中國的造船業長期執世界牛耳。榫接技術、鐵釘使用技術,加上發明了用石灰、油漆、麻絲混合填料填縫的技術,徹底解決了木船的漏水問題,使木船可以放心地進入遠海。不論哪一國的商人,都以乘坐中國帆船為最佳選擇。
早在西漢時期,中國人就可以建造寬六到八米、長三十米、載重五十到六十噸的木船。至遲到東漢,船舵已然發明。廣州出土的陶船模型上即有舵,歐洲要一千多年後才有。因此,十五世紀以前,能在大洋作大規模航行的,只有中國。誠如李約瑟所說:“明代水師可能比任何其他亞洲國家的任何時代都出色;甚至同時代的任何歐洲國家,乃至於所有歐洲國家聯合起來,也不是他的對手”。英國學者羅伯特‧坦普爾(Robert Temple)《中國:發明與發現的國度》也寫道:“中國人是歷史上最偉大的航海者,在近兩千年間,擁有遠比世界其它地區先進的船隻和航海技術。比較的結果令人難堪:西方最終趕上他們的時候,也僅是以另種方式改良了他們的發明。歷史上大部份時期,歐洲人使用的船隻與中國相比,都相形見絀(甚至晚至1800年)”。
能與古代中國的造船和航海技術相媲美的,只有介於東西之間的阿拉伯人。為適應印度洋的多礁海域,阿拉伯世界的東部流行用木釘和繩索捆綁而成的輕型平底船;而西部阿拉伯人又發明了大三角帆。在技術方面,阿拉伯人對牽星法和指南針的使用也甚嫻熟,也有豐富的航海知識。
故而艷稱地中海海洋文化的人,對於世界航海史實在是無知呀!
二、水與土:海洋文化的辯證
由以上簡單的說明,即可知把海洋文化和陸地文化對立起來,講中西文化之分,說中國是農業、保守的文化,西方是商業、開放的文化,乃是荒謬的。
持此論點的人,過去是本於歐洲中心主義,以大航海之殖民拓展發展起來的歐洲為文化標杆,所以說自己是先進的,代表精神之自由、科技之發達、財富之繁盛,而那未因航海致富的中國則受困在土地上,不能發達。黑格爾首倡此說,後來一犬吠影,百犬吠聲,說法雖各有巧妙,大旨其實相差不遠。
中國人附和此說者,雖也明白中國古代在航海上實有輝煌之業績,但在兩方面頗致遺憾:一是說中國政府對海洋事業不支持,故不是禁海,就是像鄭和下西洋那樣,不曉得發展殖民;二是說中國古代航業固然也很發達,但是發明了指南針仍是不夠的,沒科學思想,沒有發展出六分儀等較精密的定位儀器,也沒發明蒸汽動力船,所以終究不能形成近世西方的航海事業。
這也仍是以歐洲殖民史為典範來批評中國的。批評者口沫橫飛、振振有詞,卻也不想想:殖民是對的嗎?我們看隔壁有一人去霸佔了別人的田宅,掠奪了人家的財貨,還奴役人家男女,以此發家致富,不予譴責,反而歆羨之,回過頭來怪罪自己父母說:“你看,你從前就是笨,不曉得早該如此!”這是做人的道理嗎?
再說,禁海是某一特殊時期之舉措,還是長期的政策?能將之誇大來說嗎?禁海之效果又如何?“片板不許下海”的清朝初葉,入海到台灣,甚或遠達印度洋者又有多少?歷史研究豈能如此一葉障目,看不到廣大的實事?
廣大的實事是:元明以降,華人大量移民東南亞並往來海上貿易,世界各國也以中國為主要貿易對象,遠涉重洋來做生意,海洋經濟極為熱絡。最具指標意義的東西有兩類:一是中國輸出的茶與瓷等,二是西方輸入的白銀。
茶不知道賣出去了有多少。瓷,則我在土耳其皇宮就見到青花一萬兩千件,可見其數量之驚人。正因這些奢侈品不斷銷往歐洲,所以白銀才源源不絕流入中土。
明清的通用貨幣是銀子。這是現今看過電影電視的人都曉得的。但你可能不曉得中國本不甚產銀,歷來也不曾以銀子做貨幣。那麼,為啥明清竟會通行白銀呢?這就是海運大通使然。
古代商業,以物易物為主,後則使用貝幣、銅幣。貝與銅本身都是有價值之物,故事實上仍是以物易物,像漢武帝鑄五銖錢,錢本身就值五銖。用錢的同時,也還使用著物來交易,所以直到唐代,官員俸祿或帝王賞賜都還是多少石米、多少匹絹的。
宋代以後,正式進入貨幣經濟,發行的「交子」乃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也是真正意義上貨幣。一張紙,印上圖案文字,可代表一元,也可代表一百,紙本身并不值什麽錢,可是那一張紙就“代表”了若干錢的價值。接著又出現了「飛錢」,竟是匯兌業務,進入了信用經濟階段。出門不必攜帶紙幣銅錢,與現今支票、信用卡是同一回事。當時中國經濟之先進性,由斯可見。
然而,元明以後,我們倒退了回去,開始採用銀兩作為貨幣。中國自古即不用金銀做貨幣,凡古書裡講的經濟用金,都是指銅。這與歐西自古即用金銀幣是迥異的。何況中國不產銀。元明以後,倒退回去,使用有價金屬,且主要是銀,取代了古來銅錢之地位,是何緣故?
原因是歐洲的海外殖民,由墨西哥等處開採了大量白銀。發達後,就用船裝著銀子來中國大肆購物,使得白銀大量流入中土。中國遂與他們一起進入一個「銀本位」的世界金融貿易體系,不得不倒退以適應時局。
以清初英國和荷蘭的東印度公司為例,他們的船開來中國,幾乎只載著白銀(整體載貨量的90-97℅),每艘約三萬餘磅。以地方來說,光一個澳門,每年即有43125公斤白銀輸入,約合86萬兩。這是多少呢?以康熙潮的物價來換算,一兩銀子可買穀十一石!
所以明清時期人們出外購物住店,都需揣著銀子。有時量大,就不得不聘鏢局保鏢護銀。只有一部分人及商號可用銀票匯兌。這種現象,就是中國參與海洋經濟體系的明證。
這種以中國為經貿核心的海洋經濟格局,沒有政府支持是做不成的。偶爾的海禁等壓縮政策,乃是對其過熱現象或投機冒險行為的扼制。因為伴隨海上重大利益而生的非法脫序現象層出不窮,例如倭寇、海盜等等都是,政府能不予以抑扼嗎?舉出一些抑扼的事例或政令出來,說中國長期鎖國、閉關自守,則是荒謬的。鎖國、禁海?那麼,請問:那些白銀由哪來?
至於蒸汽船,中國確實沒有造出。但這與科學不科學無關。開個玩笑說:中國人六千年前就會利用蒸汽蒸飯、蒸菜、蒸魚、蒸肉、蒸包子、蒸米做酒,世上至今沒有其他任何一個民族會。西方十八世紀才領悟到蒸汽可做動力,於是造出火車輪船。只是使用的方向不同。就科技說,并不就比我們用蒸汽蒸魚蒸蛋高明多少。猶如中國人有了火藥,多用來做煙花爆竹,以應歡樂;西方人卻把它用在武器上,精益求精地去殺人。你說那就更具科學性?
指南針與六分儀的問題更有趣。中國人早知道蒸汽之用,而不會想到用在船上,可說是自滿以致缺乏突破。但「發明」往往仰賴需求,無此需求,誰會去挖空心思求突破?中國船隻不須六分儀,因為我們有非常好的天文學知識以及長期的航海經驗,憑著天上的北斗星和手上的指南針,大海便如坦途矣!
西漢早期的《淮南子·齊俗》就曰:“夫乘舟而惑者,不知東西,見斗極則悟矣。”這是觀北斗。西晉葛洪《抱朴子外篇·嘉遯》說:“竝乎滄海者,必仰辰極以得還”,則是觀北極星。除了北斗星與北極星外,古人還利用星宿來確定方向,從清初的《指南正法》便可見一斑,如“北斗出在丑癸,入在壬亥;華蓋出在癸入在壬;燈籠骨星出在巳丙,入在丁未”等等。
此外,還觀太陽。南宋吳自牧《夢梁錄》曰:“舟師觀海洋中日出、日入,則知陰陽。”南面為陽,北面為陰,故知陰陽就是知南北。而任何一地的太陽出入方位,既與觀測者所處的地理緯度有關,也與一歲中不同的時節有關。但無論何地,其春秋分附近的太陽出入方位,幾乎都位於正東西方向。關於太陽出入方位,明代《順風相送》中載有一首“定太陽出沒歌”曰:「正九出乙沒庚方,二八出兔沒雞場。三七出甲從辛沒,四六出寅沒犬藏。五月出艮歸乾上,仲冬出巽沒方坤。惟有十月十二月,出辰入申仔細詳。」此處正、九、二、八、三、七、四、六,各為與數字對應的農曆月份。乙、庚、兔、雞、甲、寅、犬、艮、乾、巽、坤、辰、申為中國古代的二十四方位之一。其各月太陽出入方位,大致適合黃河流域至北緯45°之間的地域。這是觀太陽。
另即是觀指南針。北宋朱彧《萍州可炎》說:“舟師識地理,夜則觀星,晝則觀日,陰晦觀指南針。”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也說:“是夜,洋中不可位,維視星斗前邁。若陰冥,則用指南浮針,以揆南此。”據以上記載,指南針至少在北宋時就已用於航海了。當時稱指南浮針,或水羅盤。後經阿拉伯人傳入歐洲,改進為旱羅盤。
以上諸法以外,還有一種牽星術。明李詡《戒庵老人漫筆》說:“蘇州馬懷德牽星板一副,十二片,烏木為之,自小漸大,大者七寸餘。標為一指、二指,以至十二指,俱有細刻,若分寸然。又有象牙一塊,長二寸,四角皆缺,上有半指,半形、三角等字,顛倒相向。蓋周髀算尺也。”明代舟師即利用這種牽星板來測定天體距海平面的高度。有了星體的高度和所在方位,便可以判定當時所處的緯度。其中尤以觀測北極星的高度確定緯度更為方便,因為北極星的高度就等於當地的緯度。使用時,手握牽星板,將握板之手臂伸直,讓木板的下邊緣保持水平線,上邊緣對準所觀測的星辰,這樣就可以測出船舶所在地看到的星辰距離水平線的高度。高度不同可以用十二塊牽星板或象牙板替換、調整。
明末茅元儀編的《武備志》中,載有一組〈鄭和航海圖〉,備載寶船的航海路徑,利用指南針方位以及航海更數(里程)的情況。尤其是在從今斯里蘭卡往西的航路上,載有大量的觀測記錄,有七十處的牽星資料,其中還有四幅過洋牽星圖,記載得特別詳細。其圖式均為在中央繪有一艘寶船,四周繪有不同星象,並載有“某某星某某指平水”字樣。圖的右邊還有總體說明,為我們提供了鄭和下西洋如何應用牽星術的實例。有這許多知識與技術,故不遑另尋儀器了。
不過,人無論怎麼會航海,畢竟仍不能脫離陸地。許多人艷稱我國沿海的蜑民,說蜑民終身都住在海上,是偉大的航海民族云云。其實蜑民浮家泛宅也有可能是被迫的。雍正七年五月曾有詔諭,許蜑民上岸居住曰:“粵民視蜑民為卑賤之流,不容登岸居住。蜑民亦不敢與平民抗衡,畏威隱忍,踞蹐船中,終身不獲安居之樂”。所以明令准許其上岸,“勢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驅逐”。據此文即可知蜑民舟居,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
蜑民之來歷,學界舊有越民族說、壯民族說及漢族獲罪遭譴說等,近年以漢族說較占優勢。若然,則其舟居原先也是被迫的。縱使不是受迫,是他們自己喜歡如此,長期海上生活,無陸地可以依憑,也註定了他們這一族類無法壯大。
所以說,海與路是相依的,不能孤立的看,更不該對立的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