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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如何以義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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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如何以義為利?

龔鵬程


時間:2014年12月28日

地點:大連新儒商協會成立大會

 

一、引論:本題在經濟學上的重要性

    近人論儒家,主要是從政治學、形上學、倫理學方面論,很少由經濟方面去討論。

    但這個話題其實早在一百年前就有康有為弟子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大開論域了。康有為本來即寫過物質理财救國論,陳氏受其影響,故專就經濟方面弘揚孔教。

     該書是中国学者在西方刊行的第一部中国经济思想著,也是迄今影响最大的一部。因為其後的儒家學者多不嫻經濟學,儒家又被視為現代經濟發展的絆腳石,故幾乎沒有賡續的討論。

      書是陳氏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由該校正式出版。可見水準頗獲好評。出版(1912),梅纳德·凯恩斯就在《经济学杂志》上撰写书评;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列为重要参考文献;熊彼特名著《经济分析史》亦承認其重要性。

     在凯恩斯的中,孔子簡直就是极端经济自由主义的先驱。例如《论语·子路》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凯恩斯認為這就可見孔子把富民放在了第一位肯定了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谈论财富分配时,凯恩斯又发现了《中庸》日省月试,既廪称事,所以劝百工也,是最典型的按劳分配思想。讨论到妇女地位时,凯恩斯则引用《诗经·邶风·谷风》: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認為孔子具有超前的女权思想,可看出传统中国社会对妇女和老年人的保障。此外,中国货币制度的变迁、人口理论的发展、土地制度的特征等让他讚歎。他从《周官》读出了最早的货币交易体制;发现贾谊已经明白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

      但是陈焕章毕竟是按照西方经济学的模式来安排《孔门理财学》结构和体例的。全书共分五部分。一是介绍,总述儒学思想背景、中国人认识的经济学以及一般经济学原理;讨论消费,即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幸福和快乐的感受;三讨论生产要素,分别从古典经济学的三大要素——劳动、自然和资本来分析。接着继续从产业结构、分配、社会政策等层面来讨论四讨论公共金融,主要是税收问题;五是结论。显然,从结构上来看,这是典型的西方经济学模式,和以亚当·斯密《国富论》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写作体例有着亲缘关系。

       亚当斯密《国富论》探讨的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强调每一个企业最基本的动机就是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在这之外,亚当斯密同时還寫了一本《道德情操论》,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或个人,如何在追求自己最大利润时,还要重视道德。

      此書,極其重視,一生中修订过六次。从人类的情感和同情心出发,讨论了善恶、美丑、正义、责任等概念,揭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秘密,而這也恰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不可或缺的。事實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每一个人都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企业改革,股市非理性繁荣等各种问题,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度、慷慨、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故此書在西方也越來越受重視。

      同情心,近乎儒家說的仁。亚当斯密以此為市場經濟乃至社會運行之基礎,正是呼應著傳統儒家學說的。可惜陳煥章的書只從技術上討論孔門理財學,而尚未探本溯源於仁義。

       而義,則是連亚当斯密也還沒討論到的。我這次演講,就準備結合學界的一些研究跟自己的心得,接續他們的話題,談談義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希望對各位有點幫助。

 

二、儒家的主張

《易》說卦德,常說元亨利貞。如開卷第一卦乾卦就說:乾,元亨利貞。 <<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color: rgb(54, 54, 54);">文言傳>解釋: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整個《易講元亨利貞的計有乾、坤、屯、臨、無妄、革、隨七卦。其他單說利貞的更多。可見儒家重視利,且認為利是與義相關聯著的。

    既如此,為什麼後世老有儒家只談義不談利的印象呢?

     這是孟子的影響。

    孟子.梁惠王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此即所謂“義利之辨”,是後世儒者堅持的根本原則之一。董仲舒即說過:君子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後人往往奉此為座右銘。

    可是孟子這句話容易引起誤解,令人諱言利,只知高談仁義。殊不知孟子當時乃是當頭棒喝之說、冰水澆背之言,意思是不可僅著眼於利,需由仁義行,才能真正獲利。

   所以這就還要看大學大學的論述既詳細又完整,發人深省

》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鉴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失众则。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有此有用。

  德者本也,者末也。外本末,民施。是故民散,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得之,不善失之矣。

  《楚》曰:“楚国无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为宝,仁为宝。”

  《秦誓》曰:“若有一臣,断断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能容之,以能保我子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之;人之圣,而之,俾不通: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四夷,不与同中。此唯仁人人,能见贤而不能而不能先,命也;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也。好人之所之所好,是拂人之性,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泰以失之。

  有大道,生之者,食之者寡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者也,未有好其事不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者也。孟子曰:“畜乘不察于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之臣。与其有聚之臣,宁有臣。”此谓国不以利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災害并至。有善者,亦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利,以义为利也。

大學這部分,教人的,正是治國理財的大道理。可惜後世多只注意它前面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部分,在那裡吵來吵去,對此就不免輕忽了。

    他告訴我們:生財有大道有小道,小道是以利為利,大道是以義為利。發財有兩種,一種以财发身,利用財來發顯自己;一種以身发财,像我們現在這樣,拼命賺錢,想發財,結果把自己殉給了財

 

   二、理論的闡述

(一)治國

    秦漢以後,延續儒家這套思路者不可勝數。這裡僅舉被視為功利一派的宋代葉適來看,即可知儒家說功利,一貫都是以義為利的。

    《水心別集》卷三(士學上):

    儒者以迂闊見非於世,所從來遠矣。三代以前,無迂闊之論。蓋唐、虞、夏、商之事雖不可復見,而臣以詩、書考之,知其崇義以養利,隆禮以致力,其君臣上下皆有闊大迂遠之意,而非一人之所自能者,是故天下亦莫得而名也。

     及至周衰,諸侯務求近效,以為先王之道回復而難至,乃始旁徑捷出以便其目前,而利欲富貴在於骨肉親戚之間者,不憚為險詐之行以攘奪之。……

    當是之時,孔子以匹夫之賤,起而憂之,其規營謀慮,無一身之智而有天下之義,無一時之利而為萬世之計,衛靈公問陳,對曰:「俎豆」;齊景公問政,對曰「君臣父子」;或者疑兵食不可去,則曰「自古皆有死」。其問答議論,凡皆若此,無一可施用於當世者。……雖其門人弟子,亦有以為迂者。其後孟軻當六國患秦之日,又自相殘暴,其君臣尤為卑陋,計功於俘馘之內,而問計於間諜之中,然孟子告之,一則仁義,二則仁義,夫所謂仁義者,齊、梁之人莫能識,而況於行之乎!務以翼贊孔氏之意而操必不可從之說。夫孔子、孟軻,所謂迂闊之最大,而後世所以有迂闊之論者自孔、孟始也。

    嗚呼!天下自周之衰而極於亡秦之亂,天地幾不立矣,所以然者,君臣上下為目前便利之計,月不圖歲,朝不計夕,自以為是,而後來者無所則仰也。彼其君臣父子之道復立,禮義忠信之教復興,乃得永存以至於今世而猶有望其無窮者,此非孔、孟迂闊之力歟!

    噫!後世之儒者,徒得其書而讀之,執其所為言以自信而已,尚安能真知迂闊之意!若董仲舒、劉向、楊雄、韓愈之徒,此其於孔氏之門人弟子未能什一也,而世遂以其迂闊而駭之。誠使孔、孟復出,親見其人,與之考論其政事而接聞其言語,其不將有大駭者耶?奈何徒尊其道而棄其人乎!夫所謂迂闊者,言利則必曰與民,言刑則必曰措刑,言兵則必曰寢兵,言當世則必曰唐、虞、三代,而簿書、獄訟不如禮樂,臺、省、府、寺不如學校。其措於事,誠若漫然而不足效者。雖然,疑其迂者自為行必疾,議其闊者自為塗必隘,左侵右偪,將無地以自容而不知也。是不能為迂闊而已!

 文章首先說儒者之言,本是古三代之正道,只因春秋世亂以後大家亂搞,才反過來批評儒者所言的三代正道太過迂闊。其次,說在那個世衰道喪的時代,唯有孔孟仍堅持講三代正道那一套,而當時人亦皆以其為迂闊。第三段,說大家自以為是的功利辦法,歷史證明了它根本不能久長,反而是被視為迂闊的孔孟義理,長存於天地之間。那麼到底誰才是真有價值的呢?第四段,接著說後世學孔孟之道的人,往往不能掌握這所謂迂闊的義理。

    迂闊的義理是什麽?其論治均與一般人不同:一般人講兵講利、誇當世、重獄訟、強調行政管理;孔孟之道卻是講義、講去兵、講堯舜三代、講禮樂、重教育。這些看起來沒什麽實效,不足以治世的辦法,其實才是真正有效且真能治世的。因此,最後他說:「故臣之所甚患者,以上迂闊誚其下,而下亦苟諱其迂闊之名,自貶而求容於世。其小者,學通世務,則錢穀、刑獄不足以深知而徒以紛亂,其大者取三代之不可復行者勉強牽合,以為可以酌古而御今,二者皆足以敗事。而臣以為必得其迂闊者而用之,天下其幾乎!」希望大家能真迂闊些、真去講孔孟之道。

  葉適論經世的基本路數即是如此。講義、講王道、講存心,自然就能興天下之大利;反之,只講功利,其結果必遭亂。他批判管仲,即本于此一思路。認為:「管仲之術,導利之源,濟之以貪、行之以詐,而天下之亂益起而不息」。不像先王,「以仁義行於其間,而天下之大利何求而不成?」(別集卷六,管仲)。

      一般人論經世治民,都從錢穀、兵刑、政體、人事上說。今人喜談永嘉事功之學,也因永嘉諸子頗有論及此等事者,如葉適就有《法度》《資格》《銓選》《薦舉》《任子》《科舉》《監司》《役法》《吏胥》《財》《治勢》《財計》《外論》《兵》《四屯駐大兵》《廂禁軍六乎士兵》等文。看起來與一般儒生只知空談心性而不通世務者不同。其實葉適固然能談這些「彌論以通世變」的部分,但這部分絕非根本;根本仍然在於《士學上》所說的:「崇義以養利、隆禮以致力」。

  《黃氏日抄》六十八〈讀水心文集〉曾論葉氏《大學講義》云:「公之所以遞連其講者,實歸宿於末章,欲稱財而為禮,不雜於人欲之流放,以禮從天下而帝王之統緒接也。嗚呼!後世之取財於民,視古百十倍,而用益不足。民窮到骨,朘削愈甚。此禮之不立,而財愈多愈乏使然也。公尚禮學,而尤精究財賦本末,欲起而救之至切也。」講的就是葉適對大學的繼承。

       接著,我們再來看看大學衍義補的闡述。

《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明邱濬撰。是教育皇帝的教科書,繼真德秀大學衍義而作,凡十二部分,曰正朝廷(其目六)、正百官(其目十一)、固邦本(其目十一)、制国用(其目十一)、明礼乐(其目六)、秩祭祀(其目七)、崇教化(其目十一)、备规制(其目十六)、慎刑宪(其目十四)、严武备(其目十六)、驭夷狄(其目九)、成功化(其目一)。其中涉及義利之辨者甚多,例如:

卷二五

《王制》:用器不中度不鬻于市,兵不中度不鬻于市,布帛精粗不中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奸色正色不鬻于市,五谷不、果未熟不鬻于市,木不中伐不粥鬻市,禽鱼鳖不中不鬻于市。

曰:“理之道去伪为先,民之诈伪盖其常心,矧市井,行儥慝何所不至哉?奸伪恶物而可杂乱欺人以取利,竞趋之矣。惟愚民欺耶?使人妨日废业以作用之物,人废业则本不厚矣,物则国矣,下去本而上失自此始也。”

卷二七

玄宗元二十二年秋,仿文不禁私,敕百僚详议可否参军刘曰:“《管子》刀布,先王以守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若舍之任人,以御下,下以事上。夫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者,物之贵贱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作法收之使少重,重作法,布之使重之本必繇乎是,奈何而假之人?”又曰:“铸钱铅铁则无利,铅铁则恶,不重禁不足以息塞其私之路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乎?是陷阱而之入也。”

臣按:利之在天下固不可禁,亦不可不禁文帝放而海富庶,唐高宗私者抵死、坐,亦不其大治,何也?利之利,处义之下、害之上利以上和于而利在其中利以下流于害而未必得利是故圣人之制事往而不以,惟是主,其有利于人者而定中制,使天下之人皆蒙其利而不罹其害焉。天地间为利之途孔多,也者寓利之器,昔人所谓贫可使富、可使、死可使生之,具神通之物也。上之人苟以利天下心,必操切之使不至于旁落,上焉者不至为刘濞以家,下焉者不至为邓通以亡身,常在上,得其余以田租、省力役,又由是以赈贫穷、惠寡,使天下之人死皆憾,是人君操利之权资以行,使天下之人不罹其害而其利也。《易》曰“利者之和”,不信然操之之奈何?秩曰:“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物之贵贱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作法收之使少,少重,重作法布之使重之本必繇乎是。”是也。

卷二八

桓公管仲何以为国,管仲曰:“海王之(海王者,言其海之利而王其),正(音征)盐纻(策也),十口之家十人食,百口之家百人食釜而之。”于是桓公伐菹(枯草也)薪煮海水为盐,令北海之众无得聚庸(功也)而煮

    曰:“三代之盐虽与民共之,未有禁法,自管仲相桓公,当时兴盐纻民利,自此后禁始。”

    曰:“《周》所建山之官多,然大概不掌其政令之禁,不在于征榷取也,至管夷吾相山海之利,始有盐铁之征。论盐则虽少男少女所食皆欲之,苛碎甚矣,其言曰:‘先王塞人之(利也),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之在君,之在君,富之在君。’又曰:‘夫人予喜、夺则怒,先王(去)予之形而不见夺之理,故民可而洽于上也。’其意不之法,阴夺民利而取之,桑、孔之有自矣。”

臣按:此万世禁之始。呼,天生物以人,人君禁,使彼此适均而欺陵攘之患,人人皆富而不,不彼而予此也,而管夷吾之法,乃欲塞人之利而隘其所繇之途,其实夺之,示之以予之之形而阴为夺之之,是乃伯者功利之利而不见义,知有人欲而不知有天理,乃先王之罪人也。凡其所以巧之法皆之先王,而曰先王知其然,非厚也哉?后世言利之徒祖其以聚,遂千万世生灵无穷

以上這些辨析,都簡明扼要,引經據史,舉實例來說明國君應以義為利,並辨明儒家與法家有何不同,值得細細玩味。其他儒者的相關議論,俯拾即是,就不多說了。

 

(二)經商:

宋明以前,儒者之議論主要集中在上述治國層面;其後則漸漸作用於民間人士的商業經營。

如李梦阳《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云:文显尝训诸子日: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汗。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

郭子章说:儒生讳言富,则孔子足食、《大学》生财,非矣。讳言强,则孔子足兵、《周易》除戎,非矣。立国以仁义为干,富强为枝,舍富强,专谈仁义,犹木有干而枝叶不附也,槁且立见。(卷二十一《疾慧编·下编》)

   东林理学家顾宪成也认为:言并不足讳。富而好礼,可以提躬;富而好行其德,可以泽物。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新的义利关系论:以义诎利,以利诎义,离而相倾,抗而两敌。以义主利,以利佐义,合而两成,通为一脉。(卷十七《明故处士景南倪公墓志铭》)

    這些都是強調士賈同道、義利相合的。士應重視財富,商人則應重視道義。

 

三、商場的實踐

    (一)行會結社之社約

      社會上對這種態度的實踐性行為,則可能比上述這些儒者理論的闡發還要早。

       怎麼說呢?我國民間結社自漢以來就極盛。私社在魏晋南北朝,以前的里社渐渐合一並转向私人结社,还出现了按宗族关系结成的宗社和按职业组成的私社。社皆有社約文書。在敦煌文献中便許多其中斯二0四一号《儒风坊西巷村邻等社约》可為一例。此件共分四部分,分别是四次修订的录文,時間大約在唐朝大中年間,即848-859年间。

  社中人彼此相約: 所置义聚,务凝凶祸,相共助诚,盖期振急难或孝家菅葬,临事主人须投状,聚共助诚。社约的履行、惩罚及管理,文书中都有细致的阐述,并专设月值一人为大家送转贴通知。而其約定,主要就是倫理性的,故社又稱義社或義聚。

       這種結社社約,乃是後世商業行會條例的前身,對道義的要求則要超過現代商會的章程。

    (二)行業倫理

    古代許多行業,如典當、信貸、票號、錢莊等,亦都會強調其基礎就在信用。

    例如明儒唐枢有一同宗的侄子打算经商,苦于没有资金,就与唐枢商量。唐枢对他说:汝往市中问许多业贾者,其资本皆自己有之,抑借诸富人者乎?他的宗侄就去了一趟市场,并作了调查,回来告诉唐枢:十有六七是从富人那里借来的资本。唐枢就说:富人有本,只欲生利,但苦人失信负之尔!未暇求本,先须立信;信立,则我不求富人,而富人当先觅汝矣。信用,原本只是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而在此已被視為商人的精神。

(三)家訓與商訓

    古代重家教,而通行的家訓中便常有與義利相關的勸誡,例如“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朱子家训,朱柏庐)。

    商業家族對此當然講得就更具體了,如徽州新安地區商人的《新安家族商训》說:

   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

 斯业:不以富贵为贵,以和为贵;

 斯买:不以压价为价,以衡为价;

 斯卖:不以赚赢为赢,以信为赢;

 斯货:不以奇货为货,以需为货;

 斯财:不以敛财为财,以均为财;

 斯诺:不以应答为答,以真为答。

      斯贷,不以牟取为贷,以义为贷;

      斯典,不以情念为念,以正为念。


    
生意要勤紧,切勿懒惰,懒惰则百事废;

议价要订明,切勿含糊,含糊则争执多;

 用度要节俭,切勿奢华,奢华则银财竭;

 赊欠要识人,切勿滥出,滥出则血本亏;

 货物要面验,切勿滥人,滥人则质价减;

  出入要谨慎,切勿潦草,潦草则错误多;

  用人要方正,切勿歪斜,歪斜则托付难;

  优劣要细分,切勿混淆,混淆则耗用大;

  货物要修正,切勿散漫,散漫则查点难;

  期限要约定,切勿马虎,马虎则失信誉;

  买卖要随时,切勿拖延,拖延则失良机;

  钱财要明慎,切勿糊涂,糊涂则弊窦生;

  临事要尽责,切勿妄托,妄托则受害大;

  帐目要谦和,切勿暴躁,暴躁则交易少;

  主心要安静,切勿妄动,妄动则误事多;

  工作要细心,切勿粗糙,粗糙则出品劣;

  说话要规矩,切勿浮躁,浮躁则失事多。

    新安是徽商,徽商都是講朱子學的,故其特徵是以宗族作为联系,以“孝”道、“恕”道作为为人处世的准则。上述商訓(也是家訓)正是儒家倫理的體現,以義生利。

    (四)商幫

中國有所謂十大商幫,徽商即是其中之一,不過晉商的崛起更早。故此處介紹晉商對儒家倫理的運用,說明他們如何以義為利。

晉商的商号,就反映了如家的道德观、价值观。如票号的名字:志成信、协成乾、世义信、锦生润、恒隆光、徐成德、大德通、大德恒、大盛川、存义公、中兴和、合盛元、兴泰魁、聚兴隆、松盛长、公升庆、公合全、恒义隆、天德隆、日升昌、 蔚泰厚、协同庆、协和信、协同信、其德昌、谦吉升、广聚兴、三和源等等。這些义、德、诚、信、厚、公、合等字词,宣示出信義與利益结合的思想。事实上晋商也确实以诚信笃实称雄商界五百多年。

其伦理,可以用八个字概括:先义后利,以义制利。其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勤劳节俭。《祁县志》说:“勤者生财之道,俭者用财之道。圣人教之,不越乎勤俭而已。”所以,不少商家把祖宗创业时的讨饭碗、货郎担、背褡子供奉在楼上神龛或者祠堂里,教育子孙。這是连康熙皇帝也讚嘆的:“夙闻东南巨商大贾,号称辐辏,今朕行历吴越州郡,察其市肆贸迁,多属晋省之人,而土著者益寡,良由晋风多俭,积累易饶,南人习俗奢靡,家无储蓄。”(《东华录》康熙二十八年)他认为:“晋俗勤劳朴素。勤劳易于进取,朴素易于保守。故晋人之长在于商,车辙马迹遍天下。齐鲁秦晋燕赵诸大市,执商市之牛耳者,咸晋人。故晋人之富,甲于天下。”(《康熙南巡秘记》)

    二,义利相通,关公崇拜。晉商诚信义利观,集中表现为关公崇拜。以关公为诚、信、忠、义的化身。這也影響了後來所有的商家,業商者都供關公。

三,以人为本,和气生财。晋商是最早将企业内的管理层职工和业务骨干,按其职责、能力和贡献大小确定“身股”多寡,作为人力资本股,与财东的货币资本股一起参与利润分配的,谓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者为东家,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商之”。其治理结构,又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股东委托可靠的有经营能力的人为大掌柜(总经理),授以经营管理企业的全权。“将资本交付于管事人(大掌柜)一人,而管事于营业上一切事项,如何办理,财东均不闻问,既不预定方针于事前,又不施其监督于事后”。对于东家的信任,大掌柜报以忠义,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带领同人崎岖前进,假若自己没有把握,则主动向东家交待,绝不侥幸冒险,谓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這兩點,都開了現代經營管理之先河。

四,贾儒相通,行贾习儒。晋商认为“行贾也可习儒,儒可贾,贾可仕,仕可不失贾业”,将经商作为一种事业,不是赚钱而已。 “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进,力以所及者业焉,以求其尽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人生之道”。故強調商士同性,修身正己。蒲州商人王文显在鉴子书中即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放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如此则子孙必昌,自安而家肥富”。

四、學術的討論

    學界在討論資本主義興起的原因时,有個著名的“韋伯論斷”。因為韦伯認為资本主义精神是与基督新教伦理相关的;中國和印度沒有這種倫理精神,故開展不出資本主義。

    近人對韦伯所述,多有駁議。其中余英時先生着重将之与明清商人的商业精神做比较。结论是:他们有的,我们也都有。

      例如韦伯论新教伦理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首推两大要目。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勤俭则是最古老的训诫。韦伯在《中国宗教》一书中又特别批評中国商人的不诚实,认为这和清教徒的诚实和互信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但他又对和外国人做生意的中国行商的信誉卓著大惑不解。可見他對中國商人注重誠信這一點頗有誤解。误解起于他看错了中国的价值系统,他认为中国人缺乏一个内在的价值核心,也没有某种中心而自主的价值立场,换言之,即没有超越的宗教道德的信仰。可是事实上,不欺在儒家伦理中尤其占有最中心的位置,司马光就說過: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至臻其道则一也

      商人当然没有西方清教商人那种特有的天职观念,更没有什么选民前定论,但他們也确实曾表现出一种超越精神,深信自己的事业具有庄严的意义和客观的价值。

       杜维明先生對韦伯所說則另有一些批評。他認為资本主义的形成很可能有多种途径。

 
   韦伯所认定的资本主义精神,强调个人主义,主宰世界,市场结构,竞争,放任主义和对于知识的一种浮士德式的探索。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因為我們可以將个人看作孤立的实体和重建社会的力量,也可以把個我理解为人際关系的中心。

       前一种观念,把个人视作一个孤立的实体,只有割断一些基本联系,才能独立;后一种观念則認為自我只有通过人类相互交往和相互关系的形成,发挥它其能量,才能实现其尊严。

 
  两种人格觀不同,对权利和义务的看法亦不同:前一种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我的权利是什么?在合法的范围内,我可以做些什么?后一种则有社会化的责任意识,鼓励人们去问的,不是我的权利是什么?而是是恪守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表现的群体特性方面,一種是相抗衡的体系,另一则是信用社区的群体。例如美国是个抗衡体系的形態,儒家社会则是信用社区的形態。

    抗衡体系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确认和支持个人的自我利益和竞争。而在一个信用社区里,这种信赖表现为一种对于社会中可以分享的价值的承担。

  在经济体制方面,我们也可看到一種是竞争、放任主义和假設它能自我调节的市场;另一種則强调义务感、自我约束、修身、以及取得一致意见和合作,也注重信用社区政府的作用。

 
 對比之下,清教徒精神或新教伦理雖然曾对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作出了贡献,但也导致了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权利意识之类各种弊端。所以日本的工程师和律师的比率是七比一,而美国却需要一个工程师七个律师。极端的个人利益导致个人的分裂、代沟和生態等严重问题。

像上文所述杜先生余先生這些有關韋伯論題的爭議,在學界實是汗牛充棟,意見紛如,也各有其精彩。但此一話題爭論之焦點大抵在於儒學能不能發展出資本主義,且隱隱然含有能發展才是好的之意思。

我不這樣看,我想回到商業活動本身來探討。人類自古就有商業,中國也是,不是資本主義出現了才有。我國殷朝又稱商,殷人即是商人,當時貿易已南採南海之珠貝、西伐崑山之玉石。後來之發展,華商更是由縱橫歐亞大陸和東亞、南洋、印度洋,而到如今遍佈世界。所以應該討論的是一種商業行為的總原則;侷限於近兩三百年的資本主義,眼界何其小哉?

何況,韋伯討論資本主義精神的方式,就是在勾勒經濟活動背後之倫理因素。其本身就已點出了經濟活動的內核即是“義”,是在義的驅使下才有各種不同的經濟行為。只不過,義者宜也,各民族各時代各自合宜的精神有些不同罷了。

所以我們還應回到易經,重新思考“利者義之和”。想想這句話該如何理解。

我的解釋是這樣的:首先,從事商業,當然是為了牟利。但從事什麼樣的商業,其選擇本身卻是義的判斷。

這個義,一指價值、道義,二指合宜、適當。譬如販毒、走私、賣假藥、印假鈔、放高利貸、做黑心食品,賺錢都是又多又快的,但你會猶豫做不做,這就是義的判斷。

通常的考慮都是平衡的:是不是既可讓自己賺到錢,又滿足了社會需求,有益於人?這就是“和”,兩者取得了和諧。

其次,商業是交換行為之一。交換,指我擁有某物,有條件地轉讓給你。整個行為包含三部分的正義問題:

一、我如何擁有該物,程序為何?該物(例如別人老婆)是否可被占有?這涉及“獲取正義”的問題。

二、持有物之轉換過程為何?是自願、贈送、競爭、壟斷、替換、詐欺、還是買賣?這涉及“轉讓正義”的問題。

三、以上兩者中任何一個出了紕漏,都會引出“矯正正義”的問題。是處罰不正義者,還是修改遊戲規則?是法律矯正,還是可以動用私刑去報復?。

任何一樁商業買賣,之所以能形成利益或利潤,其實都須符合這些條件,所以才會說“利者義之和也”,是各種正義的綜合結果。

換言之,利者義之和或以義興利,乃是一切商業活動的總原理,任何時代、任何形態的商業都不能背離它。自以為聰明的人,別出妙巧,以為可以獲利;甚或恥笑儒家迂腐,以自鳴得意,其實都只是自尋煩惱,以身發財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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