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如何以義為利?
龔鵬程
時間:2014年12月28日
地點:大連新儒商協會成立大會
一、引論:本題在經濟學上的重要性
近人論儒家,主要是從政治學、形上學、倫理學方面論,很少由經濟方面去討論。
但這個話題其實早在一百年前就有康有為弟子陈焕章的《孔门理财学》大開論域了。康有為本來即寫過《物質理财救國論》,陳氏受其影響,故專就經濟方面弘揚孔教。
該書是中国学者在西方刊行的第一部中国经济思想著作,也是迄今影响最大的一部。因為其後的儒家學者多不嫻經濟學,儒家又被視為現代經濟發展的絆腳石,故幾乎沒有賡續的討論。
書是陳氏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由該校正式出版。可見水準頗獲好評。出版次年(1912),梅纳德·凯恩斯就在《经济学杂志》上撰写书评;马克斯·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也把它列为重要参考文献;熊彼特之名著《经济分析史》亦承認其重要性。
在凯恩斯的眼中,孔子簡直就是极端经济自由主义的先驱。例如《论语·子路》說:“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凯恩斯認為這就可見孔子把富民放在了第一位,肯定了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谈论财富分配时,凯恩斯又发现了《中庸》:“日省月试,既廪称事,所以劝百工也”,是最典型的按劳分配思想。讨论到妇女地位时,凯恩斯则引用《诗经·邶风·谷风》:“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婚,不我屑以。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認為孔子具有超前的女权思想,可看出传统中国社会对妇女和老年人的保障。此外,中国货币制度的变迁、人口理论的发展、土地制度的特征等均让他讚歎。他从《周官》裡读出了最早的货币交易体制;也发现贾谊已经明白了“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
但是陈焕章毕竟是按照西方经济学的模式来安排《孔门理财学》之结构和体例的。全书共分五部分。一是介绍,总述儒学思想背景、中国人认识的经济学以及一般经济学原理;二讨论消费,即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幸福和快乐的感受;三讨论生产要素,分别从古典经济学的三大要素——劳动、自然和资本来分析。接着继续从产业结构、分配、社会政策等层面来讨论。四讨论公共金融,主要是税收问题;五是结论。显然,从结构上来看,这是典型的西方经济学模式,和以亚当·斯密《国富论》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写作体例有着亲缘关系。
亚当斯密《国富论》探讨的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强调每一个企业最基本的动机就是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在这之外,亚当斯密同时還寫了一本《道德情操论》,强调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或个人,如何在追求自己最大利润时,还要重视道德。
此書,他極其重視,一生中修订过六次。从人类的情感和同情心出发,讨论了善恶、美丑、正义、责任等概念,揭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秘密,而這也恰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不可或缺的。事實上,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每一个人都會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企业改革,股市非理性繁荣等各种问题,感到被自私、虚荣、妒嫉、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的情感所包围,因而更加向往感恩、大度、慷慨、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故此書在西方也越來越受重視。
同情心,近乎儒家說的仁。亚当斯密以此為市場經濟乃至社會運行之基礎,正是呼應著傳統儒家學說的。可惜陳煥章的書只從技術上討論孔門理財學,而尚未探本溯源於仁義。
而義,則是連亚当斯密也還沒討論到的。我這次演講,就準備結合學界的一些研究跟自己的心得,接續他們的話題,談談義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希望對各位有點幫助。
二、儒家的主張
《易》說卦德,常說元亨利貞。如開卷第一卦乾卦就說:“乾,元亨利貞。” <<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color: rgb(54, 54, 54);">文言傳>解釋:“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整個《易經》講元亨利貞的,計有乾、坤、屯、臨、無妄、革、隨七卦。其他單說利貞的更多。可見儒家重視利,且認為利是與義相關聯著的。
既如此,為什麼後世老有儒家只談義不談利的印象呢?
這是孟子的影響。
《孟子.梁惠王篇》: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此即所謂“義利之辨”,是後世儒者堅持的根本原則之一。董仲舒即說過:君子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後人往往奉此為座右銘。
可是孟子這句話容易引起誤解,令人諱言利,只知高談仁義。殊不知孟子當時乃是當頭棒喝之說、冰水澆背之言,意思是不可僅著眼於利,需由仁義行,才能真正獲利。
所以這就還要看《大學》。《大學》的論述既詳細又完整,發人深省: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鉴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实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災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大學》這部分,教人的,正是治國理財的大道理。可惜後世多只注意它前面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部分,在那裡吵來吵去,對此就不免輕忽了。
他告訴我們:生財有大道有小道,小道是以利為利,大道是以義為利。發財有兩種,一種以财发身,利用財來發顯自己;一種以身发财,像我們現在這樣,拼命賺錢,想發財,結果把自己殉給了財。
二、理論的闡述
(一)治國
秦漢以後,延續儒家這套思路者不可勝數。這裡僅舉被視為功利一派的宋代葉適來看,即可知儒家說功利,一貫都是以義為利的。
《水心別集》卷三(士學上):
儒者以迂闊見非於世,所從來遠矣。三代以前,無迂闊之論。蓋唐、虞、夏、商之事雖不可復見,而臣以詩、書考之,知其崇義以養利,隆禮以致力,其君臣上下皆有闊大迂遠之意,而非一人之所自能者,是故天下亦莫得而名也。
及至周衰,諸侯務求近效,以為先王之道回復而難至,乃始旁徑捷出以便其目前,而利欲富貴在於骨肉親戚之間者,不憚為險詐之行以攘奪之。……
當是之時,孔子以匹夫之賤,起而憂之,其規營謀慮,無一身之智而有天下之義,無一時之利而為萬世之計,衛靈公問陳,對曰:「俎豆」;齊景公問政,對曰「君臣父子」;或者疑兵食不可去,則曰「自古皆有死」。其問答議論,凡皆若此,無一可施用於當世者。……雖其門人弟子,亦有以為迂者。其後孟軻當六國患秦之日,又自相殘暴,其君臣尤為卑陋,計功於俘馘之內,而問計於間諜之中,然孟子告之,一則仁義,二則仁義,夫所謂仁義者,齊、梁之人莫能識,而況於行之乎!務以翼贊孔氏之意而操必不可從之說。夫孔子、孟軻,所謂迂闊之最大,而後世所以有迂闊之論者自孔、孟始也。
嗚呼!天下自周之衰而極於亡秦之亂,天地幾不立矣,所以然者,君臣上下為目前便利之計,月不圖歲,朝不計夕,自以為是,而後來者無所則仰也。彼其君臣父子之道復立,禮義忠信之教復興,乃得永存以至於今世而猶有望其無窮者,此非孔、孟迂闊之力歟!
噫!後世之儒者,徒得其書而讀之,執其所為言以自信而已,尚安能真知迂闊之意!若董仲舒、劉向、楊雄、韓愈之徒,此其於孔氏之門人弟子未能什一也,而世遂以其迂闊而駭之。誠使孔、孟復出,親見其人,與之考論其政事而接聞其言語,其不將有大駭者耶?奈何徒尊其道而棄其人乎!夫所謂迂闊者,言利則必曰與民,言刑則必曰措刑,言兵則必曰寢兵,言當世則必曰唐、虞、三代,而簿書、獄訟不如禮樂,臺、省、府、寺不如學校。其措於事,誠若漫然而不足效者。雖然,疑其迂者自為行必疾,議其闊者自為塗必隘,左侵右偪,將無地以自容而不知也。是不能為迂闊而已!
文章首先說儒者之言,本是古三代之正道,只因春秋世亂以後大家亂搞,才反過來批評儒者所言的三代正道太過迂闊。其次,說在那個世衰道喪的時代,唯有孔孟仍堅持講三代正道那一套,而當時人亦皆以其為迂闊。第三段,說大家自以為是的功利辦法,歷史證明了它根本不能久長,反而是被視為迂闊的孔孟義理,長存於天地之間。那麼到底誰才是真有價值的呢?第四段,接著說後世學孔孟之道的人,往往不能掌握這所謂迂闊的義理。
迂闊的義理是什麽?其論治均與一般人不同:一般人講兵講利、誇當世、重獄訟、強調行政管理;孔孟之道卻是講義、講去兵、講堯舜三代、講禮樂、重教育。這些看起來沒什麽實效,不足以治世的辦法,其實才是真正有效且真能治世的。因此,最後他說:「故臣之所甚患者,以上迂闊誚其下,而下亦苟諱其迂闊之名,自貶而求容於世。其小者,學通世務,則錢穀、刑獄不足以深知而徒以紛亂,其大者取三代之不可復行者勉強牽合,以為可以酌古而御今,二者皆足以敗事。而臣以為必得其迂闊者而用之,天下其幾乎!」希望大家能真迂闊些、真去講孔孟之道。
葉適論經世的基本路數即是如此。講義、講王道、講存心,自然就能興天下之大利;反之,只講功利,其結果必遭亂。他批判管仲,即本于此一思路。認為:「管仲之術,導利之源,濟之以貪、行之以詐,而天下之亂益起而不息」。不像先王,「以仁義行於其間,而天下之大利何求而不成?」(別集卷六,管仲)。
一般人論經世治民,都從錢穀、兵刑、政體、人事上說。今人喜談永嘉事功之學,也因永嘉諸子頗有論及此等事者,如葉適就有《法度》《資格》《銓選》《薦舉》《任子》《科舉》《監司》《役法》《吏胥》《財》《治勢》《財計》《外論》《兵》《四屯駐大兵》《廂禁軍六乎士兵》等文。看起來與一般儒生只知空談心性而不通世務者不同。其實葉適固然能談這些「彌論以通世變」的部分,但這部分絕非根本;根本仍然在於《士學上》所說的:「崇義以養利、隆禮以致力」。
《黃氏日抄》六十八〈讀水心文集〉曾論葉氏《大學講義》云:「公之所以遞連其講者,實歸宿於末章,欲稱財而為禮,不雜於人欲之流放,以禮從天下而帝王之統緒接也。嗚呼!後世之取財於民,視古百十倍,而用益不足。民窮到骨,朘削愈甚。此禮之不立,而財愈多愈乏使然也。公尚禮學,而尤精究財賦本末,欲起而救之至切也。」講的就是葉適對《大學》的繼承。
接著,我們再來看看《大學衍義補》的闡述。
《大学衍义补》一百六十卷,明邱濬撰。是教育皇帝的教科書,繼真德秀《大學衍義》而作,凡十二部分,曰正朝廷(其目六)、正百官(其目十一)、固邦本(其目十一)、制国用(其目十一)、明礼乐(其目六)、秩祭祀(其目七)、崇教化(其目十一)、备规制(其目十六)、慎刑宪(其目十四)、严武备(其目十六)、驭夷狄(其目九)、成功化(其目一)。其中涉及義利之辨者甚多,例如:
卷二五
《王制》:用器不中度不鬻于市,兵车不中度不鬻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奸色乱正色不鬻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木不中伐不粥鬻市,禽兽、鱼鳖不中杀不鬻于市。
李觏曰:“理财之道去伪为先,民之诈伪盖其常心,矧兹市井,饰行儥慝何所不至哉?奸伪恶物而可杂乱欺人以取利,则人竞趋之矣。岂惟愚民见欺耶?使人妨日废业以作无用之物,人废业则本不厚矣,物无用则国不实矣,下去本而上失实,祸自此始也。”
卷二七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秋,仿汉文不禁私铸,敕百僚详议可否。录事参军刘秩议曰:“《管子》谓刀布为下币,先王以守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若舍之任人,则上无以御下,下无以事上。夫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繇乎是,奈何而假之人?”又曰:“铸钱不杂以铅铁则无利,杂以铅铁则恶,不重禁不足以惩。息塞其私铸之路,人犹冒死以犯之,况启其源乎?是设陷阱而诱之入也。”
臣按:利之在天下固不可禁,亦不可不禁。汉文帝放铸而海内富庶,唐高宗私铸者抵死、邻保从坐,亦不闻其大治,何也?利之为利,处义之下、害之上。利以为人,则上和于义而利在其中;利以为己,则下流于害而未必得利。是故圣人之制事无往而不以义,惟义是主,择其有利于人者而定为中制,使天下之人皆蒙其利而不罹其害焉。天地间为利之途辙孔多,钱也者寓利之器,昔人所谓贫可使富、贱可使贵、死可使生之,具神通之物也。上之人苟以利天下为心,必操切之使不至于旁落,上焉者不至为刘濞以灭家,下焉者不至为邓通以亡身,则利权常在上,得其赢余以减田租、省力役,又由是以赈贫穷、惠鳏寡,使天下之人养生丧死皆无憾,是则人君操利之权资以行义,使天下之人不罹其害而获其利也。《易》曰“利者义之和”,岂不信然?所谓操之之权奈何?刘秩曰:“物贱则伤农,钱贱则伤贾,故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夫物重则钱轻,钱轻繇乎物多,多则作法收之使少,少则重,重则作法布之使轻,轻重之本必繇乎是。”是也。
卷二八
齐桓公问管仲何以为国,管仲曰:“海王之国(海王者,言其负海之利而王其业),谨正(音征)盐纻(策也),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计其钟釜而给之。”于是说桓公伐菹(枯草也)薪煮海水为盐,令北海之众无得聚庸(功也)而煮盐。
吕祖谦曰:“三代之时,盐虽入贡与民共之,未尝有禁法,自管仲相桓公,当时始兴盐纻以夺民利,自此后盐禁始开。”
马端临曰:“《周礼》所建山泽之官虽多,然大概不过掌其政令之厉禁,不在于征榷取财也,至管夷吾相齐,负山海之利,始有盐铁之征。观其论盐则虽少男少女所食皆欲计之,苛碎甚矣,其言曰:‘先王塞人之养(利也),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又曰:‘夫人予则喜、夺则怒,先王见(去声)予之形而不见夺之理,故民可爱而洽于上也。’其意不过巧为之法,阴夺民利而尽取之,桑、孔之为有自来矣。”
臣按:此万世禁盐利国之始。呜呼,天生物以养人,人君为之厉禁,使彼此适均而无欺陵攘夺之患,人人皆富而不贫,不夺彼而予此也,而管夷吾之为法,乃欲塞人之利而隘其所繇之途,其实夺之,示之以予之之形而阴为夺之之计,是乃伯者功利之习,见利而不见义,知有人欲而不知有天理,乃先王之罪人也。凡其所以巧为之法皆归之先王,而曰先王知其然,岂非厚诬也哉?后世言利之徒祖其说以聚敛,遂贻千万世生灵无穷之祸。
以上這些辨析,都簡明扼要,引經據史,舉實例來說明國君應以義為利,並辨明儒家與法家有何不同,值得細細玩味。其他儒者的相關議論,俯拾即是,就不多說了。
(二)經商:
宋明以前,儒者之議論主要集中在上述治國層面;其後則漸漸作用於民間人士的商業經營。
如李梦阳《明故王文显墓志铭》云:“文显尝训诸子日: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汗。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径,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
郭子章说:“儒生讳言富,则孔子足食、《大学》生财,非矣。讳言强,则孔子足兵、《周易》除戎,非矣。立国以仁义为干,富强为枝,舍富强,专谈仁义,犹木有干而枝叶不附也,槁且立见。”(卷二十一《疾慧编·下编》)
东林理学家顾宪成也认为:言“富”并不足讳。富而好礼,可以提躬;富而好行其德,可以泽物。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新的“义利”关系论:“以义诎利,以利诎义,离而相倾,抗而两敌。以义主利,以利佐义,合而两成,通为一脉。”(卷十七《明故处士景南倪公墓志铭》)
這些都是強調士賈同道、義利相合的。士應重視財富,商人則應重視道義。
三、商場的實踐
(一)行會結社之社約
社會上對這種態度的實踐性行為,則可能比上述這些儒者理論的闡發還要早。
怎麼說呢?我國民間結社自漢以來就極盛。私社在魏晋南北朝,以前的里社渐渐合一並转向私人结社,还出现了按宗族关系结成的宗社和按职业组成的私社。社皆有社約文書。在敦煌文献中便有許多,其中斯二0四一号《儒风坊西巷村邻等社约》可為一例。此件共分四部分,分别是四次修订的录文,時間大約在唐朝大中年間,即848-859年间。
社中人彼此相約: “所置义聚,务凝凶祸,相共助诚,盖期振急难”,“或孝家菅葬,临事主人须投状,聚共助诚。”社约的履行、惩罚及管理,文书中都有细致的阐述,并专设“月值”一人为大家送转贴通知。而其約定,主要就是倫理性的,故社又稱義社或義聚。
這種結社社約,乃是後世商業行會條例的前身,對道義的要求則要超過現代商會的章程。
(二)行業倫理
古代許多行業,如典當、信貸、票號、錢莊等,亦都會強調其基礎就在信用。
例如明儒唐枢有一同宗的侄子打算经商,苦于没有资金,就与唐枢商量。唐枢对他说:“汝往市中问许多业贾者,其资本皆自己有之,抑借诸富人者乎?”他的宗侄就去了一趟市场,并作了调查,回来告诉唐枢:“十有六七是从富人那里借来的资本。”唐枢就说:“富人有本,只欲生利,但苦人失信负之尔!未暇求本,先须立信;信立,则我不求富人,而富人当先觅汝矣。”信用,原本只是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而在此已被視為商人的精神。
(三)家訓與商訓
古代重家教,而通行的家訓中便常有與義利相關的勸誡,例如“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朱子家训,朱柏庐)。
商業家族對此當然講得就更具體了,如徽州新安地區商人的《新安家族商训》說:
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
斯业:不以富贵为贵,以和为贵;
斯买:不以压价为价,以衡为价;
斯卖:不以赚赢为赢,以信为赢;
斯货:不以奇货为货,以需为货;
斯财:不以敛财为财,以均为财;
斯诺:不以应答为答,以真为答。
斯贷,不以牟取为贷,以义为贷;
斯典,不以情念为念,以正为念。
生意要勤紧,切勿懒惰,懒惰则百事废;
议价要订明,切勿含糊,含糊则争执多;
用度要节俭,切勿奢华,奢华则银财竭;
赊欠要识人,切勿滥出,滥出则血本亏;
货物要面验,切勿滥人,滥人则质价减;
出入要谨慎,切勿潦草,潦草则错误多;
用人要方正,切勿歪斜,歪斜则托付难;
优劣要细分,切勿混淆,混淆则耗用大;
货物要修正,切勿散漫,散漫则查点难;
期限要约定,切勿马虎,马虎则失信誉;
买卖要随时,切勿拖延,拖延则失良机;
钱财要明慎,切勿糊涂,糊涂则弊窦生;
临事要尽责,切勿妄托,妄托则受害大;
帐目要谦和,切勿暴躁,暴躁则交易少;
主心要安静,切勿妄动,妄动则误事多;
工作要细心,切勿粗糙,粗糙则出品劣;
说话要规矩,切勿浮躁,浮躁则失事多。
新安是徽商,徽商都是講朱子學的,故其特徵是以宗族作为联系,以“孝”道、“恕”道作为为人处世的准则。上述商訓(也是家訓)正是儒家倫理的體現,以義生利。
(四)商幫伦理
中國有所謂十大商幫,徽商即是其中之一,不過晉商的崛起更早。故此處介紹晉商對儒家倫理的運用,說明他們如何以義為利。
晉商的商号,就反映了如家的道德观、价值观。如票号的名字:志成信、协成乾、世义信、锦生润、恒隆光、徐成德、大德通、大德恒、大盛川、存义公、中兴和、合盛元、兴泰魁、聚兴隆、松盛长、公升庆、公合全、恒义隆、天德隆、日升昌、 蔚泰厚、协同庆、协和信、协同信、其德昌、谦吉升、广聚兴、三和源等等。這些义、德、诚、信、厚、公、合等字词,宣示出信義與利益结合的思想。事实上晋商也确实以诚信笃实称雄商界五百多年。
其伦理,可以用八个字概括:先义后利,以义制利。其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勤劳节俭。《祁县志》说:“勤者生财之道,俭者用财之道。圣人教之,不越乎勤俭而已。”所以,不少商家把祖宗创业时的讨饭碗、货郎担、背褡子供奉在楼上神龛或者祠堂里,教育子孙。這是连康熙皇帝也讚嘆的:“夙闻东南巨商大贾,号称辐辏,今朕行历吴越州郡,察其市肆贸迁,多属晋省之人,而土著者益寡,良由晋风多俭,积累易饶,南人习俗奢靡,家无储蓄。”(《东华录》康熙二十八年)他认为:“晋俗勤劳朴素。勤劳易于进取,朴素易于保守。故晋人之长在于商,车辙马迹遍天下。齐鲁秦晋燕赵诸大市,执商市之牛耳者,咸晋人。故晋人之富,甲于天下。”(《康熙南巡秘记》)
二,义利相通,关公崇拜。晉商诚信义利观,集中表现为关公崇拜。以关公为诚、信、忠、义的化身。這也影響了後來所有的商家,業商者都供關公。
三,以人为本,和气生财。晋商是最早将企业内的管理层职工和业务骨干,按其职责、能力和贡献大小确定“身股”多寡,作为人力资本股,与财东的货币资本股一起参与利润分配的,谓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出钱者为东家,出力者为伙计,东伙共商之”。其治理结构,又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股东委托可靠的有经营能力的人为大掌柜(总经理),授以经营管理企业的全权。“将资本交付于管事人(大掌柜)一人,而管事于营业上一切事项,如何办理,财东均不闻问,既不预定方针于事前,又不施其监督于事后”。对于东家的信任,大掌柜报以忠义,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带领同人崎岖前进,假若自己没有把握,则主动向东家交待,绝不侥幸冒险,谓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這兩點,都開了現代經營管理之先河。
四,贾儒相通,行贾习儒。晋商认为“行贾也可习儒,儒可贾,贾可仕,仕可不失贾业”,将经商作为一种事业,不是赚钱而已。 “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进,力以所及者业焉,以求其尽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人生之道”。故強調商士同性,修身正己。蒲州商人王文显在鉴子书中即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放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如此则子孙必昌,自安而家肥富”。
四、學術的討論
學界在討論資本主義興起的原因时,有個著名的“韋伯論斷”。因為韦伯認為资本主义精神是与基督新教伦理相关的;中國和印度沒有這種倫理精神,故開展不出資本主義。
近人對韦伯所述,多有駁議。其中余英時先生着重将之与明清商人的商业精神做比较。结论是:他们有的,我们也都有。
例如韦伯论新教伦理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首推“勤”与“俭”两大要目。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勤俭则是最古老的训诫。韦伯在《中国宗教》一书中又特别批評中国商人的不诚实,认为这和清教徒的诚实和互信形成了尖锐的对照。但他又对和外国人做生意的中国行商的信誉卓著大惑不解。可見他對中國商人注重誠信這一點頗有誤解。误解起于他看错了中国的价值系统,他认为中国人缺乏一个内在的价值核心,也没有某种“中心而自主的价值立场”,换言之,即没有超越的宗教道德的信仰。可是事实上,“诚”与“不欺”在儒家伦理中尤其占有最中心的位置,司马光就說過:“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至臻其道则一也”。
商人当然没有西方清教商人那种特有的“天职”观念,更没有什么“选民前定论”,但他們也确实曾表现出一种超越精神,深信自己的事业具有庄严的意义和客观的价值。
杜维明先生對韦伯所說則另有一些批評。他認為资本主义的形成很可能有多种途径。
韦伯所认定的资本主义精神,强调个人主义,主宰世界,市场结构,竞争,放任主义和对于知识的一种浮士德式的探索。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因為我們可以將个人看作孤立的实体和重建社会的力量,也可以把個我理解为人際关系的中心。
前一种观念,把个人视作一个孤立的实体,只有割断一些基本联系,才能独立;后一种观念則認為自我只有通过人类相互交往和相互关系的形成,发挥它其能量,才能实现其尊严。
两种人格觀不同,对权利和义务的看法亦不同:前一种有强烈的权利意识:“我的权利是什么?在合法的范围内,我可以做些什么?”后一种则有社会化的责任意识,鼓励人们去问的,不是“我的权利是什么?”而是是恪守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表现的群体特性方面,一種是相抗衡的体系,另一则是“信用社区的群体”。例如美国是个抗衡体系的形態,儒家社会则是信用社区的形態。
抗衡体系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确认和支持个人的自我利益和竞争。而在一个信用社区里,这种信赖表现为一种对于社会中可以分享的价值的承担。
在经济体制方面,我们也可看到一種是竞争、放任主义和假設它能自我调节的市场;另一種則强调义务感、自我约束、修身、以及取得一致意见和合作,也注重信用社区政府的作用。
對比之下,清教徒精神或新教伦理雖然曾对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作出了贡献,但也导致了极端个人主义和极端权利意识之类各种弊端。所以日本的工程师和律师的比率是七比一,而美国却需要一个工程师七个律师。极端的个人利益导致个人的分裂、代沟和生態等严重问题。
像上文所述杜先生余先生這些有關韋伯論題的爭議,在學界實是汗牛充棟,意見紛如,也各有其精彩。但此一話題爭論之焦點大抵在於儒學能不能發展出資本主義,且隱隱然含有能發展才是好的之意思。
我不這樣看,我想回到商業活動本身來探討。人類自古就有商業,中國也是,不是資本主義出現了才有。我國殷朝又稱商,殷人即是商人,當時貿易已南採南海之珠貝、西伐崑山之玉石。後來之發展,華商更是由縱橫歐亞大陸和東亞、南洋、印度洋,而到如今遍佈世界。所以應該討論的是一種商業行為的總原則;侷限於近兩三百年的資本主義,眼界何其小哉?
何況,韋伯討論資本主義精神的方式,就是在勾勒經濟活動背後之倫理因素。其本身就已點出了經濟活動的內核即是“義”,是在義的驅使下才有各種不同的經濟行為。只不過,義者宜也,各民族各時代各自合宜的精神有些不同罷了。
所以我們還應回到《易經》,重新思考“利者義之和”。想想這句話該如何理解。
我的解釋是這樣的:首先,從事商業,當然是為了牟利。但從事什麼樣的商業,其選擇本身卻是義的判斷。
這個義,一指價值、道義,二指合宜、適當。譬如販毒、走私、賣假藥、印假鈔、放高利貸、做黑心食品,賺錢都是又多又快的,但你會猶豫做不做,這就是義的判斷。
通常的考慮都是平衡的:是不是既可讓自己賺到錢,又滿足了社會需求,有益於人?這就是“和”,兩者取得了和諧。
其次,商業是交換行為之一。交換,指我擁有某物,有條件地轉讓給你。整個行為包含三部分的正義問題:
一、我如何擁有該物,程序為何?該物(例如別人老婆)是否可被占有?這涉及“獲取正義”的問題。
二、持有物之轉換過程為何?是自願、贈送、競爭、壟斷、替換、詐欺、還是買賣?這涉及“轉讓正義”的問題。
三、以上兩者中任何一個出了紕漏,都會引出“矯正正義”的問題。是處罰不正義者,還是修改遊戲規則?是法律矯正,還是可以動用私刑去報復?。
任何一樁商業買賣,之所以能形成利益或利潤,其實都須符合這些條件,所以才會說“利者義之和也”,是各種正義的綜合結果。
換言之,利者義之和或以義興利,乃是一切商業活動的總原理,任何時代、任何形態的商業都不能背離它。自以為聰明的人,別出妙巧,以為可以獲利;甚或恥笑儒家迂腐,以自鳴得意,其實都只是自尋煩惱,以身發財罷了。

